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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段项目 用地调查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Time:2024-10-17      来源:本站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段项目

用地调查技术服务

 

比选公告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4〕108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的批复》(川交函〔2015〕51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批复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先期实施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函〔2016〕610号)批准,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用地调查技术服务比选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用地调查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比选。请比选申请人通过了解比选公告内容后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1、项目概况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段主线起于攀枝花市总发,接G5京昆高速攀田段,经中坝、大坝、灰窝,止于灰窝特长隧道(川滇界),接云南境规划路段;丽攀高速公路支线起于灰窝,经红岩、灰嘎村,止于金沙江半边街与丽攀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0.957公里,占用土地2307亩。

全线设置桥梁5882米/21座,其中大桥5629米/16座、中桥253米/5座,涵洞及通道17道;全线布置隧道总长26706米/5.5座,其中特长隧道24899米/4.5座,长隧道1807米/1座。全线共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枢纽互通3处,分别为总发枢纽互通、灰窝枢纽互通、半边街枢纽互通;一般互通3处,分别为总发互通、中坝互通、太平互通。互通连接线4.80公里,总发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中坝、太平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 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范围为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段项目用地调查技术服务。

2.2 服务内容:对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段建设工程批准范围外用地范围进行现场调查测绘、面积量算并编制用地调查报告以及组卷材料报送工作。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用地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正式成果报告。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级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2021年 7 月 1 日起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具有1个类似测绘业绩,类似测绘业绩是指:勘测定界类或地籍类业绩。

(3) 信誉要求: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比选。(附查询结果)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附查询结果)

③在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4)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 要求:具有测绘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比选申请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午9:00-下午18:00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开发部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查阅。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6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发布媒体为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

8公示及监督

比选人将对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前三名名单、报价、排名、分数将公示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监督部门为比选人纪检监察部门。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团山村小平地组66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812517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