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弃土场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4〕1080号《关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函〔2015〕512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函(2016)61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先期实施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复。项目已于2020年12月6日建成通车。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
经总办会研究决定,现由项目业主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本项目弃土场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比选。请比选申请人通过了解比选公告内容后按照比选文件相关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1、项目概况
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9座弃土场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弃土场概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行政区划 |
堆渣量(m3) |
渣场级别 |
渣场数量 |
备注 |
1 |
1号弃土场 |
K2+180 |
攀枝花市 |
220000 |
5级 |
1 |
|
2 |
2号弃土场 |
K2+180 |
攀枝花市 |
75000 |
5级 |
1 |
|
3 |
3号弃土场 |
K6+600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138000 |
5级 |
1 |
|
4 |
4号弃土场 |
ZK9+214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90000 |
5级 |
1 |
|
5 |
5号弃土场 |
K9+400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150000 |
5级 |
1 |
|
6 |
7号弃土场 |
K18+600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60000 |
5级 |
1 |
|
7 |
10号弃土场 |
K26+900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100000 |
5级 |
1 |
|
8 |
11号弃土场 |
LK27+813.3+35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350000 |
5级 |
1 |
|
9 |
12号弃土场 |
K34+200 |
攀枝花市仁和区 |
1000000 |
4级 |
1 |
|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9座弃土场一览表
2、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 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范围为本项目1号弃土场、2号弃土场、3号弃土场、4号弃土场、5号弃土场、7号弃土场、10号弃土场、11号弃土场及12号弃土场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分别为QTCWD1标段。
2.2 服务内容: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项目1号弃土场、2号弃土场、3号弃土场、4号弃土场、5号弃土场、7号弃土场、10号弃土场、11号弃土场及12号弃土场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论证工作。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7月至比选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弃土场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类似业绩。
(3)信誉要求: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报价。(附查询结果)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报价。(附查询结果或单位承诺函)
③在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20日-11月22日上午9:00-下午18:00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养护部)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查阅。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沿江攀宁公司会理管养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发布媒体为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
8、公示及监督
比选人将对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前三名名单、报价、排名、分数将公示在四川沿江攀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yjpn.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监督部门为比选人纪检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团山村小平地组66号
邮编:617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350554386
比选人: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8日